本报讯 (记者丰舒潍、李光远 通讯员郎昆) 近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传来好消息:非本市户籍或本市农村户籍农民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可提取其公积金账户中的全部余额。
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消除公积金惠民改革盲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我市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实际情况,特推出非本市户籍或本市农村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提取其公积金账户中的全部余额的规定,此举既保障了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提高了他们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解除了农民工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