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董柏生
实习生 杨 静
2月29日,在我市举行的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6周年暨巾帼建功美丽焦作表彰大会上,市中级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简称少审庭)荣获“焦作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和睦家庭创建示范岗”称号,并受到表彰。
市中级法院少审庭成立于2012年12月,主要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负责对全市法院少年法庭的监督和指导。2015年,为完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全市两级法院将涉及未成年人的婚姻、抚养等民事案件纳为少审庭的审判工作中。“教育、感化、挽救”“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是少审庭区别于其他刑事案件审判的最大特点。
该院少审庭庭长张国胜说:“少审庭注重调解挽救破碎家庭,力求将每一个折翼的天使带到正确的道路上。”开庭前,通过社会调查、提审、与未成年被告父母谈话,初步了解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家庭环境、性格爱好等情况,找准帮教切入点;庭审中,在查清犯罪事实的基础上,着重讯问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分析其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宣判时,给未成年人详细讲解判决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耐心听取其对判决的意见,解决其思想认识问题,鼓励其认真改造;宣判后,对正在服刑的未成年罪犯不定期地进行回访,帮助未成年罪犯安心改造;对非监禁未成年罪犯和刑满释放的未成年人定期回访,积极和当地企业、学校联系,帮助其继续读书学习或掌握一技之长。
作为少审庭唯一的女法官、作为一名母亲,该庭副庭长武芳更关注的是如何对犯罪的未成年人有所帮助,如何更多关爱留守儿童、失足少年。针对一些未成年被告人父母完全不尽法定代理人应尽责任的情况,她积极与团市委结合,出台了《关于开展共青团组织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工作的通知》,对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的案件,由团组织指派专人参与案件审理,进行针对性较强的心理疏导和关怀教育,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联合团市委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涉案未成年人帮扶工作的通知》,以设立帮扶资金、开展心理辅导、实施爱心助学等方式,从物质、心理和助学等方面对未成年人进行帮扶。
工作中,少审庭的法官对5年来全市法院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编写了《全市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报告(2010~2014)》,认真分析了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各种因素,对如何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共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市人大和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在办理案件之余,少审庭的法官还非常注重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先后到市职业技术学校、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开展法制宣传、模拟法庭以及“关爱花季女孩”活动,到沁阳市、修武县、中站区、马村区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赠送普法口袋书,教育青少年增强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远离犯罪。